湖南高院与省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 发布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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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旨在增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合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全方位保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服务保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此次签署的备忘录明确了司法与行政部门7个方面的协作机制,将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专利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衔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方面,备忘录明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对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确认裁定或驳回确认申请裁定。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专利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衔接机制方面,备忘录明确在专利侵权纠纷诉讼案件中,如因当事人提出的专利无效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需中止审理的,可利用地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渠道,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门开展专利侵权、无效联合审理。通过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的有效衔接,实现专利权纠纷快处快结。
在行政司法保护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方面,备忘录明确针对技术创新产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中出现的整体性问题和系统性风险,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协同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行业风险,在此基础上可以联合向相关企业或行业协会发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在处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可就案件的程序、实体判断标准、证据的采信及固定等普通性问题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统一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标准。(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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