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及以后年度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安排出炉
- 发布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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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5月31日公布《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1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与2021年规定相比,享受优惠政策的时点和办理方式没有变化。具体为:一是企业在10月征期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未选择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二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预缴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其他相关资料一并留存备查。《公告》还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季度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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